【寶安區(qū)】深圳市交通運輸局寶安管理局關于2020年第一批深圳市綠色港口補貼資金資助審核意見的公示
根據(jù)《深圳市綠色低碳港口建設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》(深人環(huán)規(guī)〔2017〕3號)、《深圳市綠色低碳港口建設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》(深交規(guī)〔2018〕5號)、《深圳市交通運輸局 深圳市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局 深圳海事局 關于實施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區(qū)的通告》(深交規(guī)〔2019〕3號)要求,現(xiàn)將2020年第一批深圳市綠色港口補貼資金資助審核意見(詳見附件)進行公示。
公示時間為2020年10月15日至11月5日。公示期間,對資助審核意見有異議的,可以向市交通運輸局寶安管理局提出復核申請,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。
受理電話:27088247
受理地址:深圳市寶安區(qū)寶民一路27號寶安執(zhí)法大隊3樓港貨管理所03辦公室
受理時間:工作日上午9:00-12:00、下午14:00-18:00。
附件:深圳市交通運輸局寶安管理局關于2020年第一批深圳市綠色港口補貼資金資助審核意見
深圳市交通運輸局寶安管理局
2020年10月15日
深圳市交通運輸局寶安管理局關于2020年第一批深圳市綠色港口補貼資金資助審核意見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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